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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强化政治担当 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就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提出要求

驻马店机关党建网 时间:2020-04-02 17:09:37 来源:驻直党建

 

2020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文明、风清气正,根据市委、市纪委监委要求,市直纪检监察工委要求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过节。

一要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负责,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抓早抓小,落细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始终绷紧廉洁过节这根弦,有效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续加强对本单位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工作,持续传导节日从来不会放松廉洁要求压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二要抓好疫情防控监督。要深刻认识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警惕清明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强化对中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等问题,坚决防止节日期间疫情反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选择网上祭扫、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方式,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三要严明节日纪律要求。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扫的人员提供旅游、餐饮、住宿接待等;严禁接受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游玩、住宿等;严禁以祭扫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组织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脱岗漏岗。

越是节日期间,纠“四风”越是一刻都不能放松。各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疫情防控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市直纪检监察工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