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组织上不仅没有‘嫌弃’我,还经常一直回访帮助,让我从迷茫中解脱出来,重拾干劲,没想到这次组织还能重用我,我会更加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厚望。”日前,平舆县一名党员干部在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影响期满接到新的任职通知后,激动又感动地说道。
为扎实做好纪律处分的“后半篇文章”,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平舆县纪委监委出台办法,进一步完善教育回访制度,改变以往回访教育仅与被处分人谈话的模式,采取“听意见+书面评议+当面交谈”的立体回访方式,根据党员干部受处分情况,分类别、分对象有针对性的制定回访方案,引导他们在思想上转化认识,在行动上纠正错误,促使受处分党员干部消除思想顾虑,抛下思想包袱,重拾自己的初心,全心投入到工作中,增强了回访教育工作成效。
“我犯了错误,但组织上没有‘一棍子打死’,不抛弃、不放弃,多次找我交心谈心,帮助我认识和改正错误。现在正是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我会更加好好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绩让组织放心。”一名村干部说道,正是组织的回访教育,让他重拾工作信心。
“昨天的工作成绩不能作为今天犯错误的借口,同样,今天的错误也不会成为明天永久的‘污点’……”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在回访教育工作中一次次与受处分干部推心置腹的交流,帮助他们解开“心结”,重燃工作热情。
“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我们坚持跟踪回访教育,发现他们的闪光点,鼓励他们重树信心,重塑形象,进一步提升了干部‘敢为’‘愿为’的觉悟境界,厘清了‘干多错多、干少错少、不干不错’的认识误区,打消怕触‘红线’、踩‘底线’的思想顾虑,唤醒了党性,找回了初心,更是积极引导了干部提振精气神,激发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热情,有效巩固和扩大了监督执纪的综合效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跟踪回访以来,平舆县纪委监委先后对13名受处分人员开展了跟踪回访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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