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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中了“侥幸”的毒

2019-10-16 字体:

   在众多落马官员的忏悔书中,不难发现这样的表述:“曾经心存侥幸”“受侥幸心理的驱使”“侥幸之心战胜了理智”……可以说,“侥幸”是忏悔书中的高频词。这些人在滑向违纪违法深渊的过程中,并非不知道可能面临的风险,并非没想过可能付出的代价,但就是收不了手、刹不住闸,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深深中了“侥幸”这种毒。

  近年来公开的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中,不少当事官员正是心存侥幸,贪腐的胆子越来越大,最终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从开展以案警示教育以来,通过案例中违纪违法者的悔过书发现,其中有多数人明确提及对自己的腐败行为被发现“心存侥幸。无不是由不敢贪腐到敢贪腐,再由“小打小闹”到大肆贪腐,他们“犯事”大都出在“苍蝇”时期和相关环节。

  实践证明,侥幸的最后一定是大不幸。那些以身犯险的党员干部,本质上是在进行一种赌博,赌的是个人声誉,赌的是政治前途,赌的是家庭幸福。“一入赌局深似海,一念侥幸毁余生。”君不见,赌徒有几个能落得好下场?不管官多大、位多高、权多重,到了纸包不住火的那一天,不仅要把违纪违法所得全部吐出来,把自己的“赌本”赔个精光,还会让党的事业受损、政府公信蒙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出发,对心存侥幸的违法乱纪者高高举起板子。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调研时曾强调,“使观望者不再犹豫、侥幸者去掉幻想、投机者没有市场”;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对巡视工作提出要求,“要出其不意,杀个‘回马枪’,让心存侥幸的感到震慑常在”。党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也释放出党纪国法不容触碰、心存侥幸没有出路的强烈信号。如果时至今日还不肯放弃侥幸心理,就真是不识时务了。

  由此观之,对于侥幸心理“禁于未然之前”“禁于已然之后”都很重要,但归根到底,党员干部要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敬畏党纪国法,让外在的制度约束内化为行动自觉。各级组织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让心存侥幸者打消幻想,让误入歧途者迷途知返。

  如何消除官员贪腐的侥幸心理呢?两个字:法治。在道德不能约束官员贪腐行为的时候,必然依法消除贪腐侥幸心理来遏制。为此,要夯实管理机制上的短板,进一步加强组织监督、纪律约束,密织制度的笼子,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畅通监督渠道,给予媒体和公众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同时加强“带病提拔”事后追责机制,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环境;三是加强对贪腐的惩处力度,增强其腐败的罪恶感、恐惧感,打消能够轻易逃脱党纪处分和国法制裁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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